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走廊上的光线有些暗,但楚天华依然看的清面前这个撞了他的,正在不停的说着抱歉的话的女生。

她是个头娇小的女生。长发飘飘,衣服朴素,一副清纯的长相,她有一双水汪汪的眸子。年纪应该不会大,大约二十岁上下的模样。

在看到她的同时,他知道,他从来没有见过这个女生。可是,睨着她,他的心没来由就跳的飞快。他知道,那是心动的感觉。

撞上她的刹那,有一种熟悉感。那一年,他曾经在那个赛场的走廊上,静静的等着心怡慢慢的撞上他。那时,走廊上的光线也如同此刻般的暗沉。

而现在,他突然被这个女生撞上,就如同那时带给他的感觉,心在悸动着。他知道,眼前的这个女生,她不是心怡,也没有心怡这么的绝美动人。可是,她拥有和心怡一样的飘逸长发,拥有清纯的气质。她的长相,虽然完全不同于心怡,但却有几分相似于心怡的气质。这让他在低头看她的时候有一瞬间的恍。

“对不起!都是我跑的太快。”

撞了他的女生叫邓华珍,今年二十一岁。除了说抱歉,她不知道说什么才好。她没料到走廊上会有人,跑的太快了。

当她抬头睨向他的同时,那颗小心肝突然如小鹿般乱撞起来。这个男人好高好帅,特别是那双深邃的眸子尤其迷人。只是看着他,她的小脸就开始发烫,心跳也失去了往常的频率。

她才来这个乐队工没有多久。是这里的临时队长破格把她招入的。因为,她根本没有上过大学,也没有受过正规的声乐训练。但她小时候学过音乐,她很有天份,她会拉一手极棒的小提琴。她在酒吧表演时,被临时队长发掘,特招到这个乐队的。

她知道楚天华是个有名的小提琴家。也知道这个乐队是由他创建的。不过,她从来没有看到过他,所以,她压根不知道眼前这个帅气的男人就是楚天华。

“没关系。你也不是故意的。”

他终于反应过来。在她连接说了两次抱歉的话之后,回复了她一句。心里微微有些懊恼自己,怎么会被这个女生一撞,就撞的情恍惚呢?!唉,可能是刚才发生的,很象当年和心怡相撞的一幕,而这个个头娇小,一脸清纯的女生,瞧着有几分心怡的影子。

他回过来,不再盯向她那张小脸。准备往里走去。音乐声还在继续,因为队员们还在排练。而他的手机安静下来。丁莎莎已停止拨打他的电话。刚才,他始终没有接起她的来电。他微微蹙着眉心。刚才他才把那个女人送回她自己的家。他明明和她说好的。过几天再找她。怎么才这么点时间,她就迫不及待的又拨打他的电话了呢?!

如果是以前,他心里就不会有那种想法。就算觉得她对他太过热情主动,也只当她是太喜欢他了。会觉得她对他很好,很热情。但现在不同。男人就是这样。当他觉得不再喜欢她,甚至根本不想见她的时候,她打来的电话,也会让他感觉很不舒服。他连和她通话都不再情愿。

邓华珍愣愣的盯着他走向排练厅的背影,脚步不受控制的跟着他往里走。活到二十一岁,这是她人生头一次看到这么帅气的,吸引她全部视线的男人。他是谁?来他们的乐队有事吗?她也不急着去厕所了。跟在他的身后,成了她现在最想做的事情。

到了排练厅,看到队友们的强烈反应和对那个男人的称呼,她才知道,这个帅的夺走她全副心的男人就是这里真正的队长,他是有名的小提琴家楚天华。她刚才竟然撞上了他!

临时队长把她郑重介绍给楚天华认识。她,邓华珍是他乐队里的新成员,才来了几个月而已。是在他去往任教之后,新加入的成员。当他们彼此握手时,当他的大手碰触她的小手之时,他手上的温度暖暖的传递给她。她觉得自己的手心变得好烫。她的小脸也开始发烫。

她知道,她对他有种从来没有的感觉。只是抬头盯着他瞧一眼,心就会狂跳。脸就会发烫。她一定是喜欢他了。她从来没有谈过恋爱。也从来没有对任何男人有现在这样的感觉。但她知道她现在很不正常。她一定是对这个男人一见钟情了。不然,不会有这样奇怪的反应。

但她只是一个普通的女生。一个因为家境不太好,连大学都没有上过的女生。而他,是高高在上,留过学,而且在国际上也享有声誉的小提琴家。她和他,好象根本不相配。她对他窜上的那种感觉是不对的。她不应该对他产生任何的肖想。

于是,握手之后,她便克制着自己的那种感觉。再也没有把视线投到他的脸上。她不能让自己再这样失态。她来这里,是来工的。不是来幻想一些不可能的事情的。楚天华之于她,只会是一个遥不可及的梦想,而现实中,他只是她的上司而已。

同样的,楚天华在撞上她的一瞬间,因为那气氛如同是当初撞上心怡的情景,再加上,这女孩虽然个头娇小,但那长发飘飘,清纯的模样有几分略有心怡的影子。让他莫名有瞬间的失。但冷静下来,他便稳住了心,在和队友谈乐队事宜时,他再也没有把视线继续投到那个女生身上。

他现在全副的心都放在工上。离开了几个月,要重新接手,需要熟悉现在的事务和状况。至于其它的。他告诉自己,目前先什么也不要想。

这几天,他打算下班后就直接去公寓住。那间十楼的公寓。他没有想要转手。虽然,他当初是为了心怡而搬去那里。可是,已经住习惯了。他并没有想搬离的想法。而在h市,他原本就需要一个独立的住所。他很庆幸,前些天回国时,他并没有邀请丁莎莎去他的公寓参观,更没有留她住宿。那里,到目前为止,去过的女人只有心怡一个而已。依然是属于他的个人天地。

他想好了。这两天下班回公寓后,他要好好的想想,应该怎么对丁莎莎开口说分手。不管怎么样,她再不对,那都是过去的事。可是,他却因为知道了她的过去,而想要抛弃她。这事,或多或少,都是他理亏,是他不对。

可是,他明白,他没有办法做到当她的过去不存在。他不但不想和她在一起,甚至不想要再看到她,连她的声音也不太想听到。所以,刚才在走廊上,看到她打来的电话,才会犹豫着一直不接。他对她真的是没有任何的兴趣了。

但想要和她说分手,真是一件很为难的事。因为不知道应该怎么样开口说,才能让她受的伤害小一点。他需要几天时间,好好的想想这件事。他不要太伤害那个女人。毕竟,她对他一点也没有做错的地方,一直以来,对他都是温柔又体贴的。

……

丁莎莎此刻正在家里,手里攥着手机,一脸的郁闷。他是没有听到她打过去的电话才不接?!因为他在排练?!还是,真的象她心里所想的那样,他反常的很?!今天,他对她极为冷淡,还把她丢在这里!

她有想过,会不会是夏心怡把她的事情告诉了楚天华。但,很快就被她自己否决了。因为,夏心怡接了她的电话后是答应了她不会说出她的过去给楚天华知道。她了解夏心怡的个性,答应了的事,她应该不会反悔。再加上,昨晚上的聚餐。他们都没有单独的相处过。因此,她觉得夏心怡泄露她的往事不太可能。

那么,为什么昨天还好好的。今天,他却对她这样的冷淡呢?!一切,应该源于这个乐队。没错,昨天他还没有提及过今天要回乐队。可是,一大早的,他却把她带回h市,丢在这里,说他要忙着去乐队做事。

难道,昨晚上,他在自己的房间里接过什么电话?是乐队里的成员打给他的?!所以,他今天才会急着过去那边?!那里,有什么女人吗?有特别的女人存在?!因此,他才会食言。宁可把她这个女朋友抛在这里几天,也不要带她去参观乐队?!他前几天说过要带她去乐队参观,可是,他竟然忘记的一干二净。

这不行!绝对不行!她不会在这里坐以待毙。如果乐队里真有想勾引他的狐狸精,她也不能让那个女人得逞。他不让她过去!难道,她自己不能找去吗?!

于是,接下来,她也顾不得好好的在家里吃午餐。她忙着开始准备。她在做一些类似紫菜包饭那样的食物。幸亏她有在国外一个人生活的经验。做些漂亮的食物她很在行。她准备了好多品种,满满的两大袋子。

全部准备妥当后,早就不是中午了,而是下午两点多。她想过了,她直接坐出租去他的乐队驻扎地。好在,她的记性很好,她没有忘记前些天,他指着那扇大门对她说。这里,就是他的乐队,过几天,再回h市,他要带她去参观。

可是,男人说过的话就如同放屁。现在,她就在h市,可是,他却把她一个人丢在这里,甚至还不接她的电话。而他自己却去了乐队。

今天,他的所做所为,包括有些冷淡的情,都一反常态。仔细想想,他今天这一路上,到送她回到家门前,他好象还没有正眼瞧过她,更别说什么吻别之类的亲昵举动了。

这事,一定没有这么简单。

她咬咬下唇,把满满两大袋子的食物拎在手中,她现在,就把这些带去乐队,刚好可以当他们乐队成员的午后点心。而她,不但要表现的很贤淑与温柔,更要去观察那里是不是真有想勾引他,把他一大早就叫过去的狐狸精。

……

说起在n市的心怡,今天总算可以自由的逛街逛商场。因为汤锐镇昨天答应过她的,自然没有反悔。早上带着她出门后,就让她在闹市区下车,让她可以尽兴的帮小琳的小宝宝买些礼物。

心怡不知道的是,其实吧,她的身后不远,一直有一个高大壮实的年轻男人悄悄跟着她。因为汤锐镇不想要薛尊霖挟持心怡这样的事情再次发生。就算是在国内,也不想掉以轻心。

但心怡却并不知道她的身后一直有人在保护她,跟着她。她就象出了笼子的小鸟横冲直撞的,逛的开心。

谁说逛街非要人陪着?!其实,一个人,自由自在的,才更开心呢!

她明明不会走很长的路,可是,竟然也逛了一上午的时间。总算为小琳的宝宝购置了好多非常可爱的礼物。一个个纸袋拎满双手,也顾不得在外面找餐厅用午餐,她快速拦上一辆出租。

坐在车上,她给小琳拨打了电话。回来这里之后,她还没有去找过小琳。这丫头的肚子应该大到象汽球般的鼓鼓了吧!?现在已经十二月下旬了。而再过两个月,小琳就要生产了。只是可惜,心怡不能在小琳生产时陪在身边。因为,那个时候,她已经回了。

小琳果然呆在她新婚后所住的那间公寓中。听到心怡回国了,并且要来看她,那高兴劲就别提了。她吃了午餐后就在睡觉的。知道心怡要过去,赶紧下床等在客厅。

心怡看到她时,真是吓了一大跳。做妈妈真的很辛苦。小琳都浮肿成不象样了。听她说,她的胃口很好。因为肚中的宝宝很贪吃,所以,她一天要吃好多餐。身子越来越重。越来越胖。往日苗条的身体曲线早就不复存在。那张小圆脸也成了大圆脸。

“心怡,你来看我,我就已经很高兴了。还买那么多东西干嘛!?”

小琳招呼心怡坐下,她心情特别的好。现在结了婚,有了肚子,在家除了吃,就是睡。虽然,她的父母住的近,经常会来看她。可是,他们平时要上班。白天,她基本上都是一个人在家。钟点工又和她没什么话题可聊。所以,她在家真的很闷的。难得心怡今天会过来找她。

“是送给小宝宝的喔。好可惜。两月底小宝宝出生时,我没在国内。”

心怡觉得好遗憾。她很想看看刚出生时的小宝宝是什么样的!望着小琳已变的肥肿的身材和脸蛋,睨着她一脸的满足情。心怡好庆幸小琳当时没有把肚中的宝宝打掉。有个属于自己的小生命即将诞生,这种感觉一定很幸福。就算怀孕期间再辛苦,做妈妈的,一定都心甘情愿。

她并没有在小琳的家里坐太久。因为,平常午饭后,小琳都有午睡的习惯。心怡不想影响她休息。只坐了不太长的时间,闲聊了一会儿,就告辞出来。

站在小琳家的门外,时间还早,虽然住所就在小琳家的不远。可是,她没有想回去。在附近面馆吃了一碗面条,再次坐上出租,她要回去汤锐镇的公司。

在车上的时候,她就在想着,汤锐镇现在是不是在办公室里呢?!还是又出去外面办事了?!他平时真的很忙的。可是,就算那样,她还是想去他办公室的里间休息室内呆着,想要等他下班一起回家用晚餐。

很快就回到公司。如她猜想的一样,他并不在办公室里。助理说,他有事出去忙了。于是,她如同平时,进了休息室,掩上门。原本,她准备玩游戏。可是,电脑打开之后,她却一时兴趣缺缺起来。

因为,现在是午后,阳光灿烂。感觉很暖和。人也变的懒洋洋的。她竟然也想要躺在床上休息一会儿。好在,这里原本就有一张柔软的大床。很快的,她就脱衣上床,美美的睡过去了。她准备睡一两个小时再醒来,那时,还没有到他的下班时间呢。

……

楚天华从早上回到乐队之后,就一直在忙着。用了午餐之后,一下午,他就呆在排练厅内,看着乐队成员们排练。过两天,他们又要去外地表演。这一次,他也要一起过去。

下午三点不到。乐队里来了一位不速之客。丁莎莎竟准备了那么多的美食,拎着满满两袋子的食物,找到他的乐队,并且顺着音乐声来到这个排练厅。

面对音乐声瞬间止住,看着乐队成员一脸的讶异表情。她把装着食物的两个塑料袋放在一边的桌上,一脸的落落大方。

“你们好。我是你们队长楚天华的女朋友。这些,是我准备的点心,请大家不要客气。”

丁莎莎并没有观察到,在她进来时,楚天华是一脸的尴尬。她根本不知道,那个男人真的已经不想要见到她了。她以为,她这样贤惠的形象应该会帮她再次加分不少。

把食物放在桌上后,她就如同乐队女主人的身份招呼大家用点心。虽然中午用了午餐的,可那些乐队成员练习了有一段时间了,在听到点心两个字之时,他们竟然又觉得肚子空空起来。于是,也没有客气什么,一个个的都涌到桌边,去吃那些她带过来的食物。

而她的手艺也让他们感到很满意。丁莎莎准备的都是她拿手的,都很美味。他们吃的很尽兴。在回转身子,走到楚天华身边之前,丁莎莎快速瞥着那些乐队的成员。她的目光主要是围绕在少数几个女队员的身上。

楚天华的乐队,以男成员居多。女成员只占了少数。丁莎莎大略的扫了几眼,很快的,其它的女成员都被她排除在外。因为,那些都是姿色平淡无奇的角色。

她最终把目光锁在了邓华珍的身上。那个女生个头很娇小。长的也不算太漂亮。至少,她远远不及她认识的夏心怡。可是,为什么,在看到她的瞬间,丁莎莎有种很熟悉的感觉?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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